堕落天使(3)

  我以前抽烟的。但现在不了。因为我的牙齿不好。常常出血,有时还有难闻的味道。朋友说那是抽烟的缘故。我抽的香烟名字叫MILDSEVEN。特纯的那种。比较淡一些。我的前女友喜欢这种香烟的包装,蓝白相间的纯色。
  音乐是听不懂的日语。
  
  阳欣:你抽烟的样子好酷。
  林翔:我只是把烟叼在嘴里而已。
  阳欣:我给你点上吧。
  林翔:我只想叼着。
  
  后来我只是把烟叼在嘴里。家里不会有打火机。有一天我找遍所有的角落,找出了所有的打火机。抽屉里,书厨里,床低下,内裤里,甚至连保险套里都有。我想那不应该是我的。我前女友也抽烟的。她抽烟的样子比我酷。可是从1999年2月14日晚八点零五秒开始,她拒绝抽烟。
  
  阳欣:你有没有女朋友呀。
  林翔:……
  阳欣:你女朋友漂不漂亮。
  林翔:……
  阳欣:你女朋友她喜欢吃鱼丸吗?
  林翔:……
  阳欣:你女朋友为什么不喜欢你呀。
  林翔:……
  
  我的前女友名字叫宝宝。我知道这不是她的真名。她到死都不肯告诉我。她说她的真名很难听。她不想留给我坏印象。
  真是好笑。人都死了还要什么印象。
  她甚至连上厕所的动作都是那么优雅。她死的时候问我她躺倒下来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。她说就算再难看再难看也要我对她说很好看很好看。她说她还想抽一根烟。我把烟点燃放在她嘴唇时她就死了。老实说,她死的样子真的很难看。可是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骗她真的很好看。
  宝宝的生日和情人节是同一天。所以她说我真是幸运,有她这样的女朋友,每年礼物的钱都省了一份。
  如果真能每年都省下一份礼物的钱,那该有多好。
  宝宝也喜欢去那家24小时罗森便利店。那时候营业员是个老太太。常常穿一件洗的发白的布衣。和蔼可亲。
  
  老太太:哎哟,乖宝宝呀,今天特别为你留了一串大鱼丸。
  宝宝:谢谢王姨。你看我穿这身衣服好不好看?
  老太太:好看好看,宝宝更好看。
  宝宝:嘻嘻。送你件礼物,王姨。
  老太太:啊。
  宝宝:你每天都穿这件破破的衣服,我给你买了件新的。
  老太太:那怎么好意思。
  宝宝:嘻嘻。好了,你就收下吧,我们要走了。
  老太太:送你一串大鱼丸。
  
  生日那天,我带宝宝逛商场。我和宝宝常常出没在那家商场,百盛。地处淮海中路和陕西南路口,是上海最热闹的地段之一。
  我们步行走过去只要十分钟都不到。宝宝所有的衣服化妆品都是在那里买的。她很懒,不愿意去太远的地方。而且我和宝宝就是在那里认识的。那天商场人很多,就跟平时一样。
  我们逛完商场出来的时候,宝宝还是活奔乱跳的。可是突然间她就无力的沉重的倒了下来。
  我看到她身后流出大量的血液,人群慌乱的尖叫着散开,一把雪亮的刺刀插在她背脊上。她甚至都无法把疼痛用撕叫的方式发泄出来。她疼痛的只能轻微的和我说话。她的手上还紧紧抓着一大袋礼物。
  快到医院的时候宝宝说她想飞,她在飞。我握紧她的手,我闭上眼睛不让眼泪流下来,宝宝说过我哭的样子她不喜欢。
  她说男人是不应该哭的。
  后来我就变成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。以前我看VCD的时候很容易感动很容易哭。
  宝宝说我真不是个男人。可是我真的忍不住,可是我现在必须忍住。
  宝宝后来离开了。她说她养的那两条金鱼一定要拜托我好好照顾它们。别忘了买鱼丸给它们吃。
  
  老太太:哎,今天乖宝宝没来呀。这几天怎么看不到她了。
  林翔:嗯。给我两串鱼丸。
  老太太:喏,这是两串,再送一串大的。宝宝她是不是病了?
  林翔:嗯。多少钱。
  老太太:六元。她吃药没有?喏,这药很好的,对感冒治疗效果特别好,给她带一盒回去吧。
  林翔:好的。算在一起。
  老太太:唉,我后天就要退休了,以后她过来买鱼丸就见不到她了。呵呵,宝宝真是个好女孩,你要好好对她呀。
  林翔:嗯。
  老太太:哦对了,告诉宝宝一声,大鱼丸一般都在这个槽里。
  林翔:我走了。
  
  宝宝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个职业杀手。她觉得这个职业很酷。
  我说这个职业很危险,你不会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去。宝宝说人还不是都要死的。
  后来我知道杀死宝宝的是个女人。原因是我杀了那个女人最心爱的人。所以她要报复。她不杀我,而是用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。这个世界上最狠毒的莫过于妇人心。我曾经想过要去杀了那个女人,可是我没有那么做。我想让她和我一样活着。
  她只是想用报复来解决痛苦,但我一定不会让她得逞的。
  后来那两条金鱼死了。因为它们吃不惯我喂的食物。
  我看着它们一天天游动,一天天游不动,一天天瘦弱,一天天浮在水面上,一天天泛起雪白的肚皮,一天天沉落,一天天死亡,一天天腐烂。
  
  阳欣:你以前除了杀人还做些其他什么事呀?
  林翔:吃饱了睡,睡饱了吃。
  阳欣:这句话好象有人讲过的。
  林翔:谁?
  阳欣:HYDE。认识吗?
  林翔:不认识。
  阳欣:哇,这个人你都不认识呀,可是大名鼎鼎彩虹(LArc-en-ciel)乐队的主唱哦。绚丽的不得了。
  林翔:有一天我要去杀了他。
  阳欣:啊!不行,你杀谁都行就是不准杀他!
  
  那天阳欣给我看那个日本乐队的演唱会。那个叫HYDE的男孩,站在舞台上,他的样子果然绚丽的不得了。他长的很特别,似乎有混血儿的血统。她说看到HYDE是不是让我感觉很自卑呀,因为他实在长的太令人惊讶了,他简直不是人。我说就算他不是人,我也要杀了他。阳欣有些生气了,她爬到我身上狠狠地敲我,她说不许杀HYDE,不许杀HYDE。后来我熬不过她。她叫我发誓不许杀HYDE。我发誓了。
  我想这真是一件可笑的事情。
  或许有一天我真的碰到那个叫HYDE的男孩,或许我一辈子都不会碰到他。但在这里,我发誓不杀他。

未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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